有限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落实公司生产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按照我司环评批复的要求,抓好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内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4职责4.1安环部4.1.1公司安环部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协作单位、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4.1.2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4.1.3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审核和检查制度。4.1.4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并建立环境监测台帐。4.1.5要做好对各协作单位、部门日常环境监测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4.1.6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提供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资料,负责环境保护的年报、季报、月报数据提供或填报工作。4.1.7对于发生环境监测事故,由安环部组织事故有关协作单位、生产运行部、技术设备部等部门召开分析会,参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试行)处理。4.2协作单位职责4.2.1各协作单位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中规定,接受安环部的监督、管理。4.2.2各协作单位的环境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监测管理相关制度,专研业务,提高监测技术,为进一步治理污染物提供技术支持。4.2.3各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为采样、取证、检验等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4.2.4积极参与环境监测事故的调查。4.3生产运行部职责4.3.1生产运行部要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及计划性的定期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