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管理制度1.目的为完善和加强公司内部工作监督机制,使员工明确自身职责,提高责任感,促进员工正确履行职责和职权,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定义3.1本制度所称过错责任,是指公司员工基于公司在岗位、职务所设定的义务因过错不能完全履行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3.2本制度所称的过错责任行为,是指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由于故意或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的制度规章,致使公司或员工个人利益受到损害,但尚未触犯刑律的行为;3.3本制度所称不良后果是指:经济损失、管理困扰、不良的客户群体影响、不良社会影响等。4.管理原则4.1过错责任由过错行为人承担。两人以上共同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过错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追究领导责任;4.2过错责任根据责任人职责在过错中的作用不同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4.2.1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的人员;4.2.2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4.3追究过错责任,应当按照既定程序,公正、公开,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保障被追究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责任自负的原则;4.4追究过错责任,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4.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不能履行职责或产生职能过错的,不承担责任。5.管理细则5.1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5.1.1违反公司制度或工作流程,造成不良后果的;5.1.2放纵、包庇违规、违纪行为的;5.1.3工作中徇私舞弊,泄露机密,造成不良后果的;5.1.4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5.1.5工作中推诿、拖拉造成不良后果的;5.1.6因工作中玩忽职守而造成不良后果的;5.1.7在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5.1.8有其它过错责任,应当受到追究的。5.2责任人在管理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5.2.1工作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负有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5.2.2产品批量存在质量问题,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