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制度名称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受控状态编号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人员的人事任免。第3条人事任免原则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4条人事任免权限1.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包括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2.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度之内;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则按本制度执行。3.凡涉及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4.总监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5.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由董事长任命。6.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第5条人事任免程序1.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2.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第2章人事任免条件第6条升职、升级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第7条降职、降级、免职、撤职公司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有权对其作出降职、降级、免职或撤职的决定。1.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工作严重失误,导致重大事故、业主投诉以及管理水平及能力未达到所任职位的要求,不能胜任工作者。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刑律者。3.工作不力,多次未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者。4.多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不端正,且顶撞上司屡教不改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