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绩效管理办法组织绩效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组织绩效管理实施目的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客观评价公司各一级行政单位业绩,帮助提高组织能力和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公司文化、制度、流程落地和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特制订本办法。第2条组织绩效管理实施原则公司组织绩效管理坚持服务公司战略、体现公司经营重点;坚持业绩导向、体现量化管理;坚持责权利结合、体现公平公正;坚持激励约束并举、体现正向激励;坚持沟通协作、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第3条组织绩效管理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级行政单位的组织绩效管理。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绩效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党委书记、分管绩效工作的副总经理成员: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职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公司组织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审定组织绩效管理体系;负责对组织绩效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评价;负责对绩效考核、申诉以及绩效结果的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进行裁决。(二)运营管理部职责:负责编制、修订组织绩效管理体系文件并督促其执行;负责牵头组织关键业绩指标(KPI)的制订;负责对组织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对总部各部门和业务单元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负责组织绩效管理沟通,组织月(季)度绩效体系运行结果发布。(三)公司办公室职责:负责牵头组织重点工作(以下简称GS)的制订;负责组织公司年度GS的分解;负责月度GS收集、调整及完成情况检查。(四)各一级组织部门职责: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结合部门分管专业向运营管理部提出年度、季度和月度绩效目标计划;负责对分管专业绩效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并提供完成情况评价信息;负责配合GS的有效实施和检查;负责根据本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制定改善计划。第三章组织绩效体系第五条组织绩效考核方式组织绩效考核方式分为公司级指标考核和部门级指标考核两类。(一)公司级指标考核公司级指标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分解形成,作为一种限制性指标,旨在使部门绩效考核成绩与公司整体运营结果方向一致,促进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二)部门级指标考核部门级指标考核包括常规kpi指标、GS重点工作、履职考核、改善措施考核四类。具体每项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