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投资管理办法12、立项管理办法113、立项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4、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35、私募基金运营风险控制制度266、信息披露制度377、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418、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449、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4710、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5111、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和募集管理制度56投资合伙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汇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建立XXXX(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企业”)的投资操作和评估程序,使投资团队的投资流程系统化、规范化,根据企业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投资管理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使用自有资金和管理的基金对中国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及其相关债权投资的所有业务。所称投资项目包含企业以自有资金投资和企业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投资流程参照本办法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规定。第3条企业投资团队成员应勤勉尽职、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对项目的审慎核查义务,严格遵守投资决策流程的相关要求。第二章投资原则第4条企业对于投资项目的选择标准,依获利性、风险性及流动性等因素综合考量,应符合下列原则:(1)预期企业所在行业未来具有一定成长性;(2)企业在行业中或目标市场中具有一定竞争优势;(3)企业治理结构较好或者其治理结构可通过本次投资得以大幅优化;(4)企业管理团队较为优秀;(5)具有上市或被并购可能;(6)企业面临的风险可控或可承受;(7)投资入股的价格合理。第5条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8)分散投资原则,即投资于单个企业的总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20%。(9)非控股原则,即投资于单个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得高于该企业总股本的50%或不高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10)独立投资决策原则,即进行投资决策时,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各成员按照投资决策权限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他人和其他主体的支配和影响。(11)投资决策回避原则,即企业业务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拟投资的项目存在利益关系,应当予以回避。第三章投资运作流程与决策程序第6条投资部是企业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