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消除隐患,创建安全文明的服务环境,切实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维护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流公司各个职能部门以及班组。第三章管理内容本制度规定了物流公司的安全文明服务管理体系构成、各自职责、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安全文明服务奖惩制度、安全文明服务及三级教育制度。第四章安全文明服务管理体系构成及各自职责第一条物流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划分安全委员会,下设综合科、场站班、大车班和小车班的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成员中设消防管理员。第二条安委会及安全工作管理小组实行逐级责任制,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各管理部门签订至部门负责人,仓库主管。第三条物流公司安委会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及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组织推动公司物流的安全生产工作,改善劳动条件。2、负责指导各职能部门制订、完善或修订包括紧急预案、车辆安全、危险点源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召开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做好员工的安全文明服务教育(三级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服务现场及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存在的隐患漏洞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5、指导、监督各职能部门进行日常现场管理,做好检查和评比工作。6、负责汇总和审查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文明服务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实施、执行情况。7、负责处理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包括工伤事故、火警事故、交通事故等)。8、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统计与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9、负责对物流范围内各项新建、改建的基建工程的施工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安全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其限期完成。第四条各部门、职能部门、仓库安全文明服务管理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委会安全文明服务工作的制度、方针和决定,并及时向员工传达。2、负责开展本部门、仓库的安全文明服务工作。3、经常对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