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文件编号:___________版本号:___________编制: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合同管理办法1、总则1.1凡属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即时清结者外,均应签订书面经济合同。1.2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利益。2、合同的起草2.1凡与外单位经济往来的合同,由承担该项业务的部门人员负责起草。2.2合同中的关键性条款,必须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或公司总经理的指令严格执行。2.3合同起草过程中,负责起草合同的部门必须及时征求财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须附有技术方案、概算、预算等资料。2.4合同稿未得到主管领导认可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合同稿通知或送交对方,否则以泄密论处。3、合同的审核3.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3.1.1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经济合同的权利和行为能力。3.1.2合同内容和订约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3.1.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3.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3.2.1合同条款是否齐全:a)标的b)数量和质量c)价格或酬金d)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e)违约责任f)担保g)解决合同纠纷方式h)其他事宜3.2.2文字是否明确无误。3.2.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具体、确切。3.2.4合同的有关手续是否完备。3.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所具备的条件(生产设备能力,技术条件、资金支付能力、原材料和产品的供需状况等),预期取得的经济效益等。4、合同的签订4.1合同的洽谈阶段,由负责该项业务的部门员工担任谈判者,如需其它部门配合,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谈判者必须与自己的主管领导充分沟通,明确合同谈判的原则,并将每轮谈判的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4.2合同签订前,必须按合同审批权限填写《合同审批表》,分管副总经理应着重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和经济效益;并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及结算结汇方式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合同负有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