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及物流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采购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货物、服务采购,包括购买、委托、外包、租赁等。第三条采购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采购,采购按照制度规范化、流程标准化、决策透明化;(四)及时、有效地保障企业运营发展所需要的物资和服务采购,尽可能降低采购与运营成本;(五)遵守廉洁从业规定,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六)实施有计划的集中采购,将采购有计划地合并成为少次大宗采购,发挥规模采购效益,以降低采购成本;(七)非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应在公司供应商库范围内实施采购。(八)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二章采购部门与职责第四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招标采购工作,研究决定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查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管。第五条渠道管理部是采购工作实施部门,负责编制采购管理制度,制定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工作,并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对自行采购工作进行自我监督和管理。第六条各业务部门编制货物、服务需求计划,明确采购要求,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交渠道管理部编制采购计划,技术服务部负责采购所涉及技术问题的审核把关,参与采购谈判、招标文件编制、审核等工作。第七条渠道管理部逐步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各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记录,对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第八条渠道管理部应遵循竞争、优选的原则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第三章采购方式一、采购内容1.货物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等物资;分为工程建设物资、贸易(销售)类物资、行政类物资。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工程建设类物资,是指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必须依法进行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供应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