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内部调配管理细则第一条为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规范员工调配工作,特制订本管理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一般员工(含班组长、业务主管)的调配管理。第三条内部调配的发生一般基于以下情形:1、人力资源部对于用人需求须进行必要性论证后,确定通过内部调配的方式满足人员需求。2、为了考察员工的适应性、开发员工多种能力、拓宽管理人员或潜在管理人员的知识面,人力资源部通过有计划的内部调配,进行在职训练或培养主管。第四条内部调配依据调配目的,调配前后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的变化,分为以下几类:1、内部调动:系指某部门员工永久性地调配至其他部门,其岗位将改变,工作职责不一定发生改变。2、临时借调:系指某部门员工阶段性地调配至其他部门协助工作,其组织关系仍属于原部门的岗位,工作职责不一定发生改变,但其借调期间将负责新部门的岗位工作,将不再具体负责原部门的岗位工作。3、并岗兼职:系指通过部门内部或跨部门的岗位合并、职责重组的方式,调整部门的岗位数量,重新分配工作职责。第五条内部调配一般通过以下方式完成调配:1、通过部门间协商调配人员;2、通过内部招聘选拔、调配人员;3、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力资源政策或规划适时调配人员;4、总经理发出调配指令。第六条内部调配审批1、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主管协商后拟订调配方案,包括调配类型、人员甄选方式、调配方式,组织实施后确定拟调配人选。2、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填写《员工调配审批表》(附件1),交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3、对于重要岗位、特殊人才、总经理分管部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的人员、涉及编制增减、薪资变动的内部调配还需报总经理核准。第七条内部调配程序1、内部调动、临时借调(1)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下发《员工调配及工作交接通知单》(附件2)至调配部门;(2)调配部门主管三日内安排并监督工作交接,并在《员工调配及工作交接通知单》上签字确认;(3)被调配员工持《员工调配及工作交接通知单》到人力资源部报到;(4)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审核《员工调配及工作交接通知单》,审核合格后,开具《员工报到通知书》;(5)被调配员工持《员工报到通知书》到新岗位报到,用人部门安排入职引导人协助其开始工作。2、并岗兼职(1)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下发《员工工作分配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