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规范薪酬管理,依据国家劳动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制度。2.薪酬管理原则本公司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实行薪酬激励政策,在薪酬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相关行业薪资情况、社会物价水平以及公司支付能力等因素制定此基本原则。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4.根据录用、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所有人员的薪酬分配统一由财务部管理,依据人岗匹配结果及综合评估结果,并参照公司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和职位等级标准确定员工级别,实行统一的绩效工资制度。5.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进行岗位或员工个人薪资调配,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备案。二、薪资体制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构成(1)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奖金+加班工资—考勤扣款—其他扣款)。(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份—个人所得税(3)绩效工资=提成工资*绩效分数,参见公司具体指标;其他扣款包括违纪处罚罚款、培训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等;社会保险费包括五险的个人负担部分。3.公司对每位员工的工资保密,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竞业保密协议,员工只了解本人的工资,除财务和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一概不了解其他岗位的工资。部门经理只了解本部门内员工的工资情况。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薪资状况,违者属严重违规行为时做立即开除处理。三、薪资的计算及支付薪资的核算部门为财务部,省外片区经理应当于每月5日前(遇休息日提前)必须把省外各门店的销售数据、回款数据、考勤数据发回公司财务部。财务部10号前完成核算完成并报总经理处。员工日工资计算方法:不全勤人员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各部门(含各个片区经理、门店、)所提供绩效考核数据应当于每月5日前(遇休息日提前)交至财务部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日。员工薪资计算日期为当月1日到月末。薪资给付时间为当月15日给付上月的工资薪酬,遇休息日顺延给付。公司因特殊原因或者不可抗事件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薪资的发放部门为财务部,除特殊情况外,每月按照员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