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的劳动定员管理与工时定额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对生产车间管理的重要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的相关定义1.劳动定员是指承担生产任务的某一岗位所需要的人数。2.工时定额是指组织生产过程中用来衡量人员工时消耗量的具体标准和尺度。第3条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的管理职责1.公司对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人力资源部及生产管理部负责定员定额的综合管理工作。2.生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部有关定员定额的工作政策,制定生产车间的定员定额,并负责监督定员定额政策在生产车间的应用与执行情况。3.为更好地执行定员定额政策,生产管理部特设工时定额员,主要负责统计工时的消耗情况,处理各类工时问题。第2章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的一般规定第4条要运用先进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劳动定员定额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凡是能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班组或人员都要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管理。第5条凡是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都属于劳动定员的范围,包括工人、学徒、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第6条公司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要按照定员定额标准配备人员,做到按定员定额的标准组织生产,力求达到高效、满负荷的生产目的。第7条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的情况,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每年对本部门的定员人数进行一次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第8条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工作要同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组织的调整、员工工作的调配相结合。第9条人力资源部及生产管理部要对各车间定员定额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深入推进。第10条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定员定额工作,把公司的定员定额工作持久地开展下去。第3章工时定额在车间的应用与执行第11条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定员定额管理细则,做好定员定额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定员定额管理工作。第12条每周一、三、五下午下班后,工时定额员利用半小时的时间,处理发生的各类工时问题,做到日事日清,当天的工时问题必须当天处理完毕。第13条处理各类工时问题时,各类工艺图纸(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