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使企业对员工的使用、奖惩、异动、教育培训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有所依据,并为企业制定人力资源及相关政策提供信息,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第2条目标管理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都要围绕目标进行。第3条公司目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监督的授权原则;(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三)结果为主,注重过程;(四)公开、公平、公正。第4条公司管理部为目标管理及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目标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实施和培训。第5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和岗位。第二章目标的设定第6条公司的目标管理分为三个层次:(一)公司目标;(二)部门目标;(三)岗位目标。第7条目标管理的程序是:(一)设定公司目标;(二)设定部门目标;(三)设定岗位目标;(四)执行目标;(五)评估、考核目标执行情况;(六)反馈。第8条设置目标应注意,公司目标、部门目标及岗位目标应保持一致性,下级目标要以完成上级目标为基准,其目标值不应低于上级目标,不得与上级目标相违背。第9条各部门、各岗位完成目标所需上级及其他部门及岗位配合的事项应事先考虑周详,协商确定。第10条制定目标应与本部门或本岗位职责相称,应避免以下两种情况的出现:(一)目标重复,即上下级岗位所定目标完全相同,或同级部门所定目标完全相同;(二)目标断层,即下级所定目标脱离上级所定目标,形成上级目标无人执行的情况。第11条所有目标的制定均应由上下级人员共同商定。上级人员应及时向下属人员介绍自己制定的各项目标及工作计划,与下属人员分别商定次级目标。上级人员应充分听取下属人员选定目标的想法和意见,给予必要的授权、指导和帮助,为下属人员完成目标提供条件。第三章目标的执行第12条公司应对目标的执行过程进行有效地监控,以确保目标的实现。第13条在目标的执行过程中,应体现下列原则:(一)目标监督人应保证目标执行人有充分的授权,以保障目标的顺利完成且充分调动其主动性;(二)目标监督人应保证目标执行人获得有关目标完成所必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