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6月目录1目录2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3第三章股份3第一节股份发行5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第三节股份转让6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第一节股东8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1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4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第五章董事会17第一节董事19第二节董事会22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3第七章监事会23第一节监事24第二节监事会25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5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7第二节内部审计27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8第九章通知和公告28第一节通知28第二节公告28第十章职工和工会组织28第一节职工29第二节工会组织29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9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0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1第十二章修改章程32第十三章附则总则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其前身江门市粉末冶金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广东省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700000011122。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50万股,并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JPMFGUANGDONGCO.,LTD.公司住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邮政编码:529000。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