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第一章总则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成都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代理服装、鞋帽品牌批发与零售;营业期限:永久第五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第八条股东名称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比例占注册总资本的100%。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出席股东,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