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保安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本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经济效益。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收,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第四条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海东××保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海西市××区××路××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安全保卫服务;押运服务;特种保安服务;保安犬的服务;保安咨询;提供保安驾驶员和代驾服务;劳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与安装;开、修锁服务;安全技术防范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消防工程的设计与安装及器材的销售维修服务;民用爆炸物品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非公机构公章刊刻;打印机维修;物业管理服务;保安服加工(在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安保器材,锁,免疫、犬饲料,保安装备,保安服装,办公设备及电脑耗材,汽车配件,保安装备,日用百货(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的为准)。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须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经有关部门批准,领取许可证。第九条营业期限: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万元。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货币资金100万元,占资本总额100%。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第十三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海西市公安局出资51万元;海西市保安总服务公司出资49万元。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