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3篇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原料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原料并支付货款的行为。第三条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健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三)、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原料的验收等应有明确规定;四)、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应当明确。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第四条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部,配合部门为销售部。其分别职责为:市场部:一)、采购计划审批;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三)、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备案;四)、付款的审核。销售部:五)、采购、验收;第五条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逐步实施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第六条按照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盒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第三章采购计划与审批控制第七条建立计划采购制度,采购计划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采购品种、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第八条加强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对计划采购项目,市场部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业务;对于计划采购项目,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第九条原料月度、年度供应计划须向市场部报批。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第十条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化。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