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范本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表格、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现状分析、预算调整管理方法、预算编制管理制度、零基准预算制度等,同事还包括生物科技、钢铁、石油、房地产、贸易、教育等集团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第一条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规划集团资源配置,明确集团经营责任,强化集团业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第三条实行统一的预算表格和预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预算初稿和定稿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处审批和备案。第四条总部财务部负责预算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预算工作。第五条所有涉及集团经营活动、资金支出的事项均应纳入年度预算内容。预算年度自公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第六条年度预算是集团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七条年度预算支出是各预算主体可供开支的最高限额,但不是其实际执行依据。实际执行必须以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作为依据。第八条年度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1、总部财务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提议召开年度预算启动会议,以明确年度预算相关事项。2、各预算编制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预算,并提交给相应的审核环节。3、各审核环节审核调整各预算,并与预算编制主体沟通、协调。4、总部财务部审核调整所有预算,汇总整理年度预算草案,提交总经办审批,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后成为集团年度预算案。第九条预算准备是指集团在确定年度预算时,为防止由于不确定因素或无法预见因素导致整体业绩无法实现,而作的准备项目。如需动用预算准备,需经总经办批准。第十条如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须调整年度预算,需经总经办批准。第十一条月度预算是为确保年度预算的实现,并结合当月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动态预算。月度预算管理事项由总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确定,目前应纳入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