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培训目的: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培训原则:结合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企业的建立。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二章?培训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培训发展部的培训管理职责一、集团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二、集团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三、集团公共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组织实施;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六、对培训后员工工作的检查与督导;七、协助内部讲师的课件制作与优化;第五条:子公司的培训管理职责一、本店员工培训制度的制订;二、本店员工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三、本店中层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四、新员工岗位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五、协助培训督导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第六条:集团公司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本部门员工岗位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第三章: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第七条:培训对象: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所有已入职员工均为培训对象第八条:培训类别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第九条:内部培训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拓展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负责人或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第十条:外派培训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子公司或集团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底薪)离岗参加集团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以提高专业技能为目的的培训,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第十一条:员工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企业文化、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