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上下班行为,正确指引员工考勤,明确员工的考勤记录及方法,为员工结算薪资提交准确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苏州市凯文克莱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特殊岗位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免于考勤的员工除外)。第二章基本内容第一条:基本定义1.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点,30分钟内未到岗的出勤行为。2.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公司规定的下半时间未到的情况下,30分钟内提前离岗的出勤行为。3.旷工:1)指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30分钟(含)以上未到岗的缺勤行为。2)指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离岗超出30分钟(含)的缺勤行为。3)指请假期限已到,在未办理补假或续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未到岗上班的缺勤行为。4)指出差计划已满,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办理请假或延期申请的情况下,无故未到岗上班的缺勤行为。4.加班:1)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在非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继续工作;或在法规、制度规定的休息时间内安排员工工作的行为。2)指员工根据工作需要,个人向上级提出延长工作时间以完成本职工作或放弃享有的休息时间申请正常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勤行为。3)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而延长的工作时间,或延长工作时间未经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的,或个人自主自发的延时工作,皆不符合加班定义,公司也一律不按加班对待。4)员工不在公司办公区内的延时工作(如出差、临时外出),因无法监督加班过程,无法准确统计加班时间,公司也一律不按加班对待。5)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含)的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延时工作的,一律不按加班对待。6)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含)的管理人员延时工作的,不需写《加班申请单》,但须向人事行政部做口头说明。5.请假:1)指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到岗,在妥善安排好本岗工作的前提下,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申请假期并获得批准的行为。2)指员工在妥善安排好本岗工作的前提下,按公司制度规定的休假天数和申请程序,申请正常休假并获得批准的行为。6.出差:指因工作需要、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公司办公室或指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