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局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铁局项目后勤和办公室用品管理,合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局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保管、发放、费用分摊及报销等工作,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于中铁局项目后勤组及办公室第二章细则第三条办公用品范围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是指3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文具,打印纸,易耗及耐耗材等。分为一级消耗品,二级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和管理耐用品四种。1、一级消耗品:铅笔,胶水,胶带,钉书钉,签字笔,圆珠笔,笔芯,软皮笔记本,复写纸,标签,橡皮,告示贴,档案袋,拉杆文件夹,修正液,荧光笔等;2、二级消耗品:名片册,高级笔记本,钢笔,笔筒等;3、管理消耗品:碳粉,墨盒,填加墨水,硒鼓,复印纸等;4、管理耐用品:剪刀,直尺,订书机,打孔器,印泥,计算器等。第四条办公用品管理职能1、综合干事负责全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入库、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2、各班组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申报、统一领取以及控制使用,管理部门由综合干事负责计划申报、发放。3、局办公用品的管理统一归局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应当于每月月初完成局办公用品使用计划和上月办公费用报表上交局总经理审核。4、办公费用报表分常规费用和非常规费用两大类,其中常规费用对应日常耗用的低值易耗品的费用,月初需由各部门负责人(业务组负责人)制定相应的月支出计划,当月的支出应当限定在月初的计划经费之内,如有超支的,需要列出超值的缘由。超支巨大的需做当面解释。非常规费用对应高值管理品一项,高值管理品不设月度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情况通过正常审批程序购置,人事行政部需于月初列出各部门的费用支出详细统计情况上交局总经理。第五条办公物品的申请1、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行政经理通报,确定申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行政主管提出。2、办公用品的采买或者领用申请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局办公用品的申请自个人为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自己部门的办公需要,及时地提出采买申请。普通员工的办公用品需要应当向自己的主管提出,由主管统一进行申请。第六条办公用品的审批1、在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后,申请人应当将申请单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