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明确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第二章专利的管理第七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是本公司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一)根据本公司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定期提出本公司专利工作实施策略建议,全面推动本公司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二负责制定和实施年度专利工作计划,包括不断完善各项专利管理规章、督促和调整计划的实施,并做出每年的工作总结。(三)联系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知识产权组织,及时了解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有关信息,适时反映本公司专利工作的问题和需求。(四)为保障本公司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发表论文、参加展览会、研讨会之前的信息审查。参与涉及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