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文化传播的主客体二重性(2)通过意见领袖来传播的,意见领袖(opinionleader)又叫舆论领袖,是在信息传递和人际互动过程中少数具有影响力、活动力,既非选举产生又无名号的人。这些人是大众传播中的评介员、转达者,是组织传播中的闸门、滤网,是人际沟通中的“小广播”或“大喇叭”。企业文化在内传播中一定要重视意见领袖作为传播者与普通员工之间中介人的特殊力量。企业文化的内传播要求创业者、管理层人员、负责企业文化的宣传部门等就必须首先向意见领袖正确传递本企业的以价值观、企业精神、理想追求为核心、包括企业制度、习俗及体现企业理念的一切物质要素在内的综合企业文化,并将他们自身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个人利益统一、同化到整个企业中来。这样,才能使得意见领袖在摄入信息时,消除错误、歪曲式的理解;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传播和扩散小道消息和流言蜚语的可能性,切实发挥好其积极进步的网络纽带作用。意见领袖作为传播客体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在接受到信息后,会对这部分信息予以加工,进行再传播和再扩散。这时,意见领袖们就成为了企业文化传播的主体,发挥着传播主体的作用??/P>三、企业文化外传播中的主客体二重性。传播理论认为,传播可分为四大类,即个人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企业文化在对外传播时尤其要善于借助以大众媒体为依托的大众传播的巨大力量来取得更好的效果。人们按照传播媒介方式的不同,把大众媒体的发展划分为4个不同的阶段--纸媒介的传统报纸、电波为媒介的广播、基于电视图像传输的电视分别被称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媒体,而伴随INTERNET的迅速发展,新兴的基于互联网传输的媒体称为网络媒体即第四媒体(俗称电子报纸)正在蓬勃兴起。统计显示,因特网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它以前的所有其他技术。前三类媒体尽管受到新兴媒体的巨大冲击,但仍保持有一定的长处。如印刷媒体除信息容量大外,还可长期保存、随时取阅;广播媒体适应了不同文化程度的听众,易于沟通;影视媒体传播范围广阔,尤其能产生潜移默化的传播效果。我们之所以强调互动媒体的作用,是因为以电脑、多媒体、信息高速公路为主体的信息“生力军”,有着集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介的优点于一身的高度综合性。专家说,任何信息一旦进入互联网,几乎就可以同时被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网民在自己的电脑屏幕上看到和随机音箱中听到。互联网是唯一全球性媒体,而传统媒体包括电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