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费用核算办法1、为统一集团有关费用核算、归集、分配的会计政策,适应管理要求,加强费用控制,特制定本办法。一、费用的归集2、管理费用1)“管理费用”归集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的人工费用(工资、奖金、社会劳动保险等)、行政费用(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以及公司的财产费、公司活动费等与业务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其中包括实质性的“管理费用”及需转出到其他科目的非实质性“管理费用”。2)下列费用属实质性的“管理费用”:A、公司总监级以上的人员的人工费、行政费及为履行其职责发生的其他费用;B、与业务不直接相关的办公室、财务、人事行政部门等的人工费、行政费及为履行其职责发生的其他费用;C、公司非履行业务职能而发生的费用,如公司活动费,上级单位分摊的管理费、坏帐准备等;3)下列费用先在“管理费用”中归集、核算,按月转入其他相应费用科目:A、直接从事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部门,一般包括销售部、客户事务部、万客会、销售卖场服务部门(或物业公司的管理处)的人工费、行政费用先在“管理费用”中归集核算,在月底一次性按总额转入“营业费用”;B、直接从事项目开发或仅履行业务指导及监督职能的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设计部、审算部等部门发生的人工、行政费用先在“管理费用”中归集核算,在月底一次性按总额转入“开发间接费”;3、营业(销售)费用:1)“营业费用”归集日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售后服务、完工产品的维护保养等费用等;2)下列费用在“营业费用”项目归集核算:A、项目开盘后发生的广告、策划、代理佣金、样板间、卖场建设及维持等费用;B、完工物业维护、保养费,及空房管理费、暖气费等;C、应由公司承担的维修、补偿等售后服务费用;D、班车、学校、泳池等承诺配套项目折旧及出包补贴、免收管理费等销售承诺费;E、“管理费用”中归集、核算的直接从事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部门的人工费、行政费属实质性的“营业费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