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乐工房(上海)展示技术有限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在于指导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员工了解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确保公司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公司情况对编制内容予以说明。一.办公室消防安全:1.办公室必须每l00㎡摆放两个5kg干粉灭火器;2.办公室内禁止明火;3.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4.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二.应急措施:1.及时火警报警,通知上级领导及其他员工;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建筑物,待消防人员前来扑救。疏散与逃生:4.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的指令有秩序地从安全出口疏散;5.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6.消防负责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员工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建筑物。三.消防指挥: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公司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人。卡乐工房(上海)展示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