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编号:AQ-BZH-034-A1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2职责2.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的管理2.2总指挥负责本厂发生事故时应急预案的启动批准2.3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小组人员负责按本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管理规定3.1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工厂成立应急指挥部,发生事故时以应急指挥部为主负责全厂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3.2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小组职责见本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3发生事故后按事故类别启动本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4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它设施,以减少伤害。在事故处置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消除事故:阻断泄漏、灭火等(2)把受伤人员抢救搬运到安全区域;(3)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4)事故抢险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险工作。3.5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洗消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在涉及到周边社区和单位的疏散时,由总指挥通知周边单位负责人员或者社区负责人解除警报。3.6发生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3.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本厂应急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必须按要求进行专家评审,并送主管部门备案。3.8处罚(1)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积极执行救援任务、不配合救援工作的相关人员处200元罚款,严重的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2)对事故当事人处200-1000元罚款,并进行安全教育,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4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实施日期201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