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编号:AQ-BZH-016-A1目的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内容与要求4.1生产设施建设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4.1.2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1.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4.1.4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4.1.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4.2生产设施使用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4.2.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4.2.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4.2.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4.2.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4.2.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4.2.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4.3生产设施维护4.3.1所有动力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