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编号:AQ-BZH-013-A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4.职责4.1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安全培训教育经费。4.2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4.2综合部负责制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员工日常培训教育;负责本公司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包括:化学品仓管工、机械设备操作工、化学品使用人员、电工等);负责建立、完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4.4综合部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5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并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4.6各班组负责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4.7安全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5工作程序5.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5.1.1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资格培训32小时;每年再培训12学时)。5.1.2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发生改变时,综合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排其参加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5.1.3本公司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综合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5.1.4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综合部报主要负责人办理任职手续。5.1.5综合部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授课。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