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WI721100版次1.0编写日期20030810共2页第1页编写: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一、样品为免费提供给客户用于观察产品外观,颜色,内在质量标准的参考之用。对已提供过该品种、规格的产品样品的客户原则上可以不再重新提供。二、提供给客户的样品的数量,应该考虑产品的价值高低,要求超以上数量不作为样品提供。特殊情况应经公司领导同意。三、提供给客户样品,经办人要填写样品清单,并详细记录样品的有关报价和技术资料等(如原材料产地,特定要求,生产日期,是否涂硅油等),以免客户订货出差错。四、客户订货以样品为标准,所提供的样品双方应封样保存。样品封样以一米为宜,并包装待查(至结清货款为止)。五、经办人对发出样品要登记在样品发出的记录本上,同时要进行跟踪了解用户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记录。六、要求特快邮递的客户,原则上公司提供样品,对方付邮费;特殊客户经公司领导同意,可由公司付邮资。更改记录版本章节页码更改内容日期1.0全共2页新版200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