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WI631200版次1.0编写日期20030810共3页第1页编写: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1.目的:为避免出现工具遗失、乱放、使用时找不到等混乱、不安全现象,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适用于与生产相关的所有工具领取、保管、使用、换新、交接、损坏赔偿等情形。3.定义:本办法将工具分成常用工具及非常用工具两类进行管理。3.1.常用工具包括活动扳手、梅花扳手、螺丝刀、电笔、钢丝钳、铁锤、万用表等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工具;3.2.非常用工具包括冲击钻、砂轮切割机、手电钻、大剪钳等工作中出现特定状况才偶尔使用的工具。4.职责:4.1.操作者负责保管各自领用的工具,并在生产需求而工具不足时提出采购要求给班组长。4.2.班组长负责督促下属人员善用工具,并保障设备及人员安全,审核工具采购需求的合理性。4.3.生产经理负责重要、高值工具的采购及领用审核。4.4.总经理及其指定代表负责重要、高值工具的采购批准。5.要求5.1.常用工具管理:5.1.1.常用工具主要按班组配备,每个生产班组配备一套工具并附工具清单,另配备电工电气工具、机修工具各一套。每套工具均有其共同使用人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如开锁取用工具、下班按清单收集、清点工具等,同事欲借用工具的,亦由该套工具负责人管理。5.1.2.若工具损坏的,凭损坏工具以旧换新。工具丢失的,由丢失责任人赔偿,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该套工具的共同使用人共同赔偿,不得影响工作。5.1.3.另有小件常用工具(如工具刀)生产人员每人一件。若损坏的,凭损坏工具以旧换新。若丢失的,由其本人赔偿,不得影响工作。5.1.4.上述之赔偿,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由班组长提报,经理级核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2.非常用工具管理:5.2.1.非常用工具按实际使用情况分别收放在备品备件仓库或机修工具柜、桌等地方,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