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规定编制人:文件编号:SBC.QS.03.04—2000审批人:发文编号:版本:A修改状态:第1页共7页中建二局施工安全规定版本:A修改状态:第2页共1页1目的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作业安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2范围适用于局总部承建的国内工程施工安全的制活动。3相关文件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SBC.QS.01.00×××××建筑公司《质量手册》A版;SBC.QS.02.01-2000《文件控制程序》;SBC.QS.02.02-2000《记录控制程序》;《施工项目管理手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劳动部劳安字[1991]31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4定义4.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4.2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指使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伤害的事故。4.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4.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4.5三级安全教育指区域公司教育、项目经理部教育和班组教育。4.6特殊工种作业指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