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QP850100版次1.0编写日期2003-8-8共3页第3页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编写: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1.目的通过分析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不合格的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评审其效果,以防止不合格和潜在的不合格再发生,并有效地进行质量改进。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和评审验证,对供应商亦可参照执行。3.职责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总经办对重大体系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及有效性进行评审。3.2.品管部负责对公司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贯彻实施,并负责收集生产中的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生产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评审其效果。3.3.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和评审其效果。3.4.品管部负责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对管理范围内已发生和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认真实施和评审其效果。4.要求4.1.纠正措施的制定、审批、实施和评审4.1.1.当材料、产品质量发生不合格品或顾客投诉、以及在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不符合项时,各责任部门均必须对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其产生的原因,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措施需求,制定纠正措施,以防止再发生。4.1.2.在内、外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中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应由总经办督促责任单位对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其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内审员实施并评审实施效果。4.1.3.公司内部所有采取的纠正措施都必须由规定的负责人批准后,才可发至责任部门或人员执行。公司各部门制定的涉及全公司的措施,由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各部门制定的纠正措施由部门领导批准。4.1.4.除内、外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外,所有采取的纠正措施均以“异常报告”的形式提出。异常报告一式两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