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安全评比制度1.总则1.1.制定目的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排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章。1.2.适用范围制造部各课别单位之安全评比,悉依本规章实施。1.3.权责单位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评比规定2.1.参评单位制造部所属各课别单位(大公司可以各分厂为单位,小公司可以各班组为单位)分别作为独立部门参与评比。2.2.工安评核小组由工业安全课(或安全委员会)策划评比工作,由生产副总担任评核小组组长,工安课、总经理室、制造部及制造部各课抽调专人组成工业安全评核小组。2.3.工安评比周期1)每一季度评比一次。2)每年工作一次年度总评。2.4.工安评比内容以100分为满分。1)各单位工安教育训练情况,占总分之10%即10分。2)各单位工安事故状况,占总分之50%即50分。3)各单位工安日常检查状况,占总分之40%即40分。2.5.工安评比细则2.5.1.工安教育训练情况由工安课、总经理室负责每月班次核一次,每季度取三个月的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评核项目有:1)日、周、月安全宣传情况(2分)。2)新员工是否进行安全知识培训(2分)。3)新员工是否进行岗前技能培训(2分)。4)员工安全培训计划与执行状况(2分)。5)特殊工种安全教育情况(2分)。2.5.2.工业安全事故状况由工安课、总经理室负责每季度统计评核一次,采用扣分制。1)三个月内均无安全事故得50分。2)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扣10分。3)最低得分为0分。2.5.3.工业安全日常检查状况2.5.3.1.评分办法1)由工安评核小组成员,每月组织一次工安大检查,依《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评分(满分100分)。2)将评核人员对受评单位的评分汇总平均后之得分作为该单位当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3)三个月之得分平均后乘以40%即为当季度实际得分(满分40分)。2.5.3.2.检查项目评核细则依《工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其检查项目有:1)安全管理2)安全组织3)电气安全4)岗位安全5)防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