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维修保养实施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以配合有效生产运作与品质保障,提升作业之安全性。1.2.适用范围有关机器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故障维修、改造作业,悉依本办法实施。1.3.权责单位1)生技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设备保养机器设备之保养,又称设备检查或设备点检,一般为分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2.1.检查项目设备检查一般包含下列项目:1)操作机能2)动力传送结构3)电气系统4)液压、油路系统5)工装夹具6)压缩空气7)外观8)其他2.2.日常检查1)设备使用者为日常检查之责任人,负责每日对设备进行一次或数次之检查工作。2)生技部负责制订设备日常检查办法,规定日常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工具、频率等事项。3)设备使用者依据日常检查办法之规定,作日常检查工作,并记录于《日常检查记录表》。2.3.定期检查1)生技部为定期检查责任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工作。2)生技部负责制定设备定期检查办法,规定定期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工具周期等事项。3)根据不同的设备状况,生技部应制定设备保养计划,并制定《年度设备保养实施表》、《月份设备保养确认记录表》。4)生技部依保养计划与办法等规定,作设备定期检查工作,并记录于《定期检查记录表》。5)生技部应将定期检查的时间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并告知必要时之联络事项。6)设备使用单位应评估定期检查是否会影响正常之生产运作,确保保养工作之效率与品质。7)设备定期检查期间,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生技部各项工作,确保保养工作之效率与品质。2.4.督导确认1)有关设备之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由生技部负责督导确认,原则上每月一次。2)生技部应不定期调查设备现状,并填写《设备预防保养调查表》。3)《日常检查记录表》至少应保存一年时间,其他表单应保存两年以上。3.设备维修改造3.1.维修时机1)日常检查发现设备异常需排除时。2)定期检查发现设备异常需排除时。3)作业过程中出现设备异常或故障需排除时。4)依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