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变更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为使产品设计更完美、经济、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产品于生产过程中,由于材料品质、成本、结构、配合性等因素,需要变更原设计之零部件、工程图或线路图等时,均适用本办法。1.3.权责单位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管理规定2.1.定义本办法所称的技术变更是指生产过程中,在保持产品原有之主要结构原理、工作性能不变基础上之技术变更。2.2.变更程序1)生技部知会开发部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有权针对下列事项进行变更:A)生产上之作业简化方面。B)部分内部设计变更。C)不影响性能之外观改善、结构配合改善。D)节约成本之材料改善。2)技术变更须经开发部及品管部确认后方可进行,必要时品管部须进行产品性能的重新测试鉴定。2.3.变更动机凡本公司之员工,对于公司之产品,均可就下列事项提出改善方案:1)材料成本之降低。2)材料品质之改进。3)产品结构之改良。4)产品配合性之改善。5)产品加工动作之简化。6)加工方法之改善。2.4.变更流程技术变更时,属于设计上之变更由开发部发出《技术变更通知单》,属于作业上之变更由生技部出以《技术变更通知单》。2.4.1.产品名称填写所欲变更之产品名称、规格,必要时仅针对某些客户变更并予明确。2.4.2.变更原因1)降低成本经比较确实可降低成本时。2)材料更换为提高材料性能,确保产品之稳定性、信赖度、寿命等。3)工各问题改善由于工程上或特性上之问题等。4)品质提升通过技术设计变更,可提升产品品质。5)作业改善为方便生产作业,节省工时,提高作业效率。2.4.3.物料处理变更时,库存之物料或已购未进之物料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1)继续使用表示该物料可延用完的再更换新品。2)加工后使用表示该物料经少许加工后可延用完后再更换新品。3)转移使用表示该物料可以转移至其他产品上使用,变更之产品应立即使用新品替代。4)报废表示该物料无处可用,应予以报废,并立即启用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