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士气调查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为激励本公司营业人员工作士气,以提升经营绩效,达成营业目标,特订定本规章。1.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属之营业部门人员,均应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接受士气调查。1.3.权责单位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这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士气调查规定2.1.调查主旨1)营业绩效成果,除了本公司之组织运作外,最重要的在于营业人员之工作士气。2)达成本公司所设定之营业目标,营业人员工作士气高昂。3)在营业主管指导下,一致合作,愉快而积极地完成职责的一种集体工作热情。4)本公司之营业人员士气调查,亦即营业工作情绪调查,其用意在于了解营业人员中有多少人热忱服务于工作目标,并探讨营业组织运作上的问题点,作为相关单位改进的指标。2.2.调查重点营业人员士气调查之重点如下:1)对本公司是否具有向心力。2)组织运作是否合理且有效率。3)对主管之领导统御方式是否具有信心。4)同事间相处是否和谐。5)营业人员精神上之建设是否健全。2.3.调查时间本公司于每年一月及七月,定期调查一次。2.4.调查方式1)本公司营业人员士气调查应以无记名方式进行。2)以各营业单位为调查单位。2.5.调查程序1)总经理室应排定各营业单位接受调查之预定时间,并事前行文通知。2)总经理室于预定之时间派员至各营业单位,集合全体营业人员,分发《士气调查问卷》,请大家填写。3)接受调查人员应详实填写《士气调查问卷》,以提供有效资讯作为公司制定政策之参考。4)总经理室应于调查完成后一周内,将《士气问卷》统计分析并做成报告,报告应包括解决对策。对策内容应包含下列各项:A、提出具体而明确之改善方针。B、营业人员适任性调整组合建议。C、对产生之问题点提出分析与检讨。D、提出如何增进组织运作与检讨。5)报告应呈总经理审核,副本转营业单位各有关主管参考;必要时应召开会议,以商讨解决问题之方案和对策。3.士气调查问卷3.1.问卷做成总经理室应将每次之营业人员士气调查做成《士气调查问卷》,《士气调查问卷》应针对本办法之调查重点编制。3.2.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