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1、目的为建立健全公司试用期员工评估管理,优化试用期员工评估流程,保证在新员工试用期间对其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招聘录用到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评估办法。2、适用范围本评估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3、评估原则客观性、持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相关部门职责1、人事行政部职责1.1负责对试用期员工评估办法的修订与完善。1.2负责试用期员工评估工作的管理和具体组织。1.3负责各部门试用期员工评估工作的监督与指导。1.4负责各部门试用期员工第一阶段评估的实施。1.5负责公司试用期员工评估结果的汇总、分析与上报。2、用人部门职责2.1负责配合人事行政部完成试用期员工第一阶段评价。2.2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第二、三阶段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2.3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评估结果的汇总与上报。2.4负责建立本部门各岗位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试题库,便于试用期员工评估使用。第三条:试用期员工的评估面谈1、试用期员工评估时间划分试用期员工评估主要划分三个阶段,其中第一次评估在试用期的第一个月末,第二次评估则在试用期的第二个月末,第三次评估时间是试用员工转正前十天。2、试用期员工评估面谈方式2.1试用期员工评估面谈,即根据试用期员工处于不用的试用阶段而组织的评估与沟通面谈工作。2.2对试用员工的评估,主要由直属主管组织试用员工完成。根据试用阶段不同,对试用期员工的评估内容也不同;分别有:以员工入职公司后综合表现的评估、工作能力评估、试用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估。2.3根据试用阶段不同,沟通面谈的组织人与面谈目的也不同;其中:·第一阶段的面谈组织人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分别组织员工与员工直属主管进行面谈,面谈目的主要掌握新员工对公司环境与岗位适应情况及直属主管对试用员工融入公司给予支持与帮助情况。·第二阶段的面谈组织人由试用员工直属主管负责,通过组织试用员工面谈,掌握员工对工作、薪酬的满意度及自己试用期表现的评价,进而评估试用员工是否可继续试用。·第三阶段的面谈组织人同样由试用员工直属主管负责,面谈目的主要是评估试用员工是否符合转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条件。2.4在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