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书甲方:**有限公司乙方:乙方系甲方工人,因年月日在下班回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以下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元。三、乙方收到上述各项费用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工伤理赔事宜,为乙方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乙方自行向社保基金进行理赔。五、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六、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七、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八、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九、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十一、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乙方:代表: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