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协议书甲方(雇主):瓦工班组乙方(工人):张伦安,男,岁,住,身份证号:电话:乙方于2014年3月4日上午不慎掉入窨井中,班组发现及时送入肥西县医院治疗,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甲方已支付,费用共计约7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圆),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治疗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医疗期工资、医疗期伙食费、医疗期护理费、营养费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称“补助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大写)。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支付人民币元(大写:)。4、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补助费用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补助费用的20%的违约金。8、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10、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时间:时间: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