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甲方:乙方:,男,岁,身份证号:乙方于年月日在工作期间,应工作失误造成左脚脚踝软组织轻微挫伤,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补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包括后期治疗费)、误工补偿费用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付清。3、乙方收取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