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保密协议被保密人:有限公司应保密人:身份证:被保密人和应保密人双方就新产品研制和相关的技术、工艺保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严格遵照执行:一、应保密人在被保密人处工作、学习或业务、技术合作交流期间,有机会接触到被保密人的新产品研制和相关的技术、工艺,为保证被保密人的关键技术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保密人自愿签订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二、应保密范围及保密承诺:凡被保密人正在研发和试制的新产品或老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等所涉及的技术、工艺、配方和所采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以及相关图纸、参数、制备和设备、装备改造等内容(以下简称为产权资料),不论被保密人是否申请专利,均属应保密范围。故此,应保密人承诺:1、严守被保密人的所有一切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全方位保护这些产权资料。除对最终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和性能推介外,任何时候不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或议论该产品的研制和生产过程以及相关的思路和策划。2、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于产权资料的任何信息给任何第三方。3、除应用或服务于被保护人外,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均不得使用被保护人的任何产权资料。4、除应用或服务于被保护人外,不复制或颠倒(修改)设计被保护人的任何产权资料。三、保密年限:1、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期间;2、申请专利的,在专利申请报批期间;3、已获专利的,在受专利法保护期间;4、未申报专利但属关键技术和制备、工艺的,保密年限至少两年。四、泄密责任:在被保密人以上专利或技术保密期间,由于应保密人不谨慎导致泄密的,须承担由此给被保密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有预谋有策划的泄密视同阴谋泄密,除应赔偿被保密人经济损失外,被保密人保留追究泄密者其它法律责任的权利。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年限内,不因双方劳动关系、合作关系和其它关系的解除而解除;也不因各种合同、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六、本协议终止时间:应保密人所接触到的被保密人相关技术和专利受法律和本协议保护的时间到期后,本协议自动解除。七、本协议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