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答: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0)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1)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上述情形从内容上划分主要有三类: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性解除合同的6种情形;2)《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非过错性解除合同的4种情形;3)《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具体又分4种情形。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例:王某与某公司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职位为设备维修员。刚开始由于设备的技术含量低,王某虽然技术能力较差,但还能勉强胜任设备维修工作。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从国外购买了先进的设备。为了保证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修理工作,根据与设备供应商的协议,该公司还将包括王某在内的部分维修人员送到设备供应商所在国的工厂,接受过短期培训。新的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供应商派出的工程师又对该公司包括所有设备维修人员在内的相关人员作了培训。但是,新设备开始运行后,面对设备发生的故障,王某无所适从,不能胜任维修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劳动者接受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