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营销资源中心M&MResourcesCenterhttp://www.mmrc.net/创业新思维作者:JeffElton,PatrickCoveney,BaijuShah,BradWhitehead来源:《麦肯锡高层管理论丛》2002.2新一代企业内的创业先锋虽然乳臭未干,但已开始展现实力,在组织整体成长上扮演催化角色所谓「事业开发单位」(new-ventureunit,NVU),指的是专门扶植企业旗下具发展潜力的子公司或事业体,使母公司得以在全新的事业领域开疆拓土,或试销创新产品与服务的一个企业内部组织。稍加观察近年来大型企业的成长趋势,可发现企业成长的部分原因是大型企业再度体认到事业开发单位的潜力无穷。相较于专门投资企业外部创业活动的创投部门,事业开发单位本质上是在企业内部创业。「内部创业」这个概念并不算新;早自70年代起,企业即陆续跟进以各种形式在企业内部创业。然而可口可乐、FirstData、摩根大通集团(J.P.MorganChase)、麦当劳、梅隆金融集团(MellonFinancial)、诺基亚和联合利华(Unilever)等企业近来成立的事业开发单位,不论在组织架构、管理方式或业务本质上皆大为不同。现今的做法是,将事业开发单位完全独立于公司营运之外,以创业活动为重,不必承担来自业务单位的压力。同时,母公司为了让孵育中的事业有足够的动力,通常十分积极提供企业内现成的资源,例如通路和基础设施,供事业开发单位运用。不过,上述只是理论。事业开发单位是否真能发挥其潜力?毕竟多数企业是在经济情势一片大好、创投公司成为新经济的模范生,且新创公司和自立门户的独立子公司行情一飞冲天的情况下,纷纷成立事业开发单位的。今天的大环境对风险避之唯恐不及,恐怕不会轻易买任何一种新创公司的帐。若要简单回答上述问题,可以「新型态的事业开发单位并非一时风潮」一语带过。许多企业已注意到,这些事业开发单位尽管大多羽翼未丰,却已展现其驱动成长的实力。过去几年来,我们不仅针对超过30家已经或计划成立事业开发单位的企业进行研究,更曾与其中多家企业合作规划这个单位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