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部门:客房部建档日期:二零零四年深圳市雅高商务会馆(饭店)客房部制目录1、部门基本情况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组消防安全责任人3、消防安全制度4、消防设施,灭火器情况5、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6、防火巡查、检查记录表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8、消防奖惩情况记录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说明一、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之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七)与消防安全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测试(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七)灭火和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八)火灾情况记录;(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二、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表、表格、相片、声象材料等。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三、各类表格、文书用不易褪色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书写工整、清晰。各项内容完整、准确。各类表格、文书填写核对无误后应当及时归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四、提交建筑工程监督审核的图纸可以编号统一保管,亦可作为档案附件置后。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应集中统一个人,并有专人负责,未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不得外借。交接档案时,应逐卷清点,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