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成都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每向甲方缴纳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并于每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有效收据给乙方。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万仟佰拾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气费等房屋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付的租金,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额按租金总额的20%计算。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额按租金总额的20%计算。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付的租金。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