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序言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优美、便捷的居住、工作和商业环境,维护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成铭大厦(以下简称“该大厦”)各产权人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确保大厦的管理能够达到高标准,保证该大厦的所有产权人有效使用其购置的物业,特制定《成铭大厦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第一章定义在本按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1.“该土地”指根据由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上地合法证明文件:市西全国(95)字第00072号位于西城区共10800平方米的土地。2.“该大厦”指座落于该土地上的,现名为“成铭大厦”,其中包括在规划蓝图中显示的建筑物,设施;及今后在规蓝图上之增减及改动亦包括在内。目前包括。●四至东:西直门内大街190号,葱店胡同24号,规划绿地南:规划绿地西:西二环路,西直门立交桥北:西直门内大街·公寓:建筑面积28266.08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33329.53平方米。·商业场地:建筑面积21154.64平方米·停车场:建筑面积9732.86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526.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009.24平方米3.“开业企业”指北京成铭大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樊思澄注册资本:四千二百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中区10号楼联系人:樊思澄联系电话:(010)661242504.“规划蓝图”指根据北京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而草拟并获批准的,关于该土地上发展的规划图则。5.“土地的合法证明文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市西全国用(95)字第00072号及有关的文件及修订。6.“公共地方”指在该大厦内或该土地内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该大厦的正门道、大堂、写字楼大堂、电梯厅、楼梯间、前室、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煤气室、冷冻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电梯井道、电表房、配电室、水泵房、电话机房、天井、水箱间、消防中心及为该土地及该土地及该大厦的产权人和租户面设,供其共用的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产权人独自拥有所有权的地方及开发企业保留所有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