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一、报价函无棣县委、县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们根据编号为WDFW-08.0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无棣县政务中心物业管理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报价。由供应商威海市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正式委托全权代表吴庆华总经理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陆份。在此文件中,供应商全权代表声明并同意:(1)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我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合同与谈判采购文件中的条款。(2)我方承诺报价文件所报的物业管理人员与最终实施合同的物业管理人员相一致。(3)我方已详细检查所有报价文件、附件以及所提供的参考文件,由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4)报价文件在公开报价后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在规定公开报价后的有效期内撤回递交报价文件,无棣县委、县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将没收我方保证金。(5)我方同意应无棣县委、县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的要求,提供与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其他数据和资料。(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的保证金与报价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有效期为90天。(9)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无棣县委、县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有权不做任何解释。(10)我方将遵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11)与本报价有关的所有往来信函,应按下列地址进行: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35号邮政编码:264200电话:0631-5226122传真:0631-5233306电子信箱:xywgm@163.com供应商全称(盖章):威海市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顺通支行银行帐号:400013090003824开户行地址:威海市庙耩路11号2008年0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