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2.0适用范围适用于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3.0职责3.1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护卫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3.2护卫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护卫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3.3物业部分管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护卫员、消防员的月检,主管的周检工作。3.4公司分管经理(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月检工作。?4.0程序要点4.1安全处员工的工作标准4.1.1固定岗护卫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4.1.2巡逻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4.1.3护卫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依照《护卫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交接班。4.1.4停车场护卫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安全处《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4.1.5当广场发生突发事件时,护卫处《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中要求参与工作的安全处员工,必须依规程尽职尽责。4.1.6护卫的内务、作息标准应当达到安全处《护卫处、消防管理中心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4.1.7护卫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4.1.8护卫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安全处《护卫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护卫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4.1.9护卫处干部的产生应符合《护卫、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4.1.10护卫处员工必须按《护卫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4.1.11护卫处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4.1.12安全处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安全处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4.2消防员的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