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程序文件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CPM-OP-0011目的对物业管理委托方的要求及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审,保证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部门各负其责,为合同顺利执行创造条件。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新承接物业项目及合同期满物业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3相关标准要素GB/T19002-ISO90024.34职责4.1公司总经理负责与委托方保持联系,审查项目有关资料(或意向书),建立以经营部为主的投标小组,并任命组长,批准与委托方签订合同。4.2投标小组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4.3机电工程部负责对设备运行、维修管理条款进行审查。4.4财务部负责对管理收支预算情况进行审查。4.5消防治安部负责对消防安全、治安、车辆管理条例进行审查。4.6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清洁卫生、绿化、建筑物管理等条款的审查。4.7总经理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的评审。4.8经理部负责合同及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5实施程序5.1《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起草5.1.1当公司准备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投标以及延长原有物业的管理期之前,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标书或项目进行评审,明确公司是否参与投标或延长管理期。在公司明确参与投标或延长管理期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以经营部为主的新项目投标小组或续签项目工作组,并任命组长。5.1.2投标小组与物业管理委托方保持密切联系,索取该物业尽量全面的资料,掌握委托方的基本要求,向委托方递交物业管理投标申请书。5.1.3投标小组在完成资料分析,实地考察,并获允许参与投标后,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合同书》草本。5.1.4由以经营部为主的投标小组负责搜集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合同书》草本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5.2合同的磋商5.2.1投标小组与委托方联系约定时间进行磋商,并制定磋商计划。5.2.2合同的磋商由投标小组组织,必要时可派物业管理部、机电工程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参加。5.2.3合同的磋商应形成备忘录,记录讨论的情况和修改的意见。5.2.4根据委托方的意见,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并决定是否继续磋商并提出修改意见。5.2.5由总经理决定继续磋商的,由投标小组联系,直到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