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节水、限水管理制度1.安全用水、供水管理制度根据市安全用水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对供水管理规定如下:1.1凡属辖区范围内的供水系统(即自来水公司向辖区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公司管理。1.2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1.3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大厦供水管道。1.4有以下现象的均属偷水行为,管理公司将按下列规定处理:a)私自装表接水或绕表接水者,除当场停用,按最大流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还要赔偿大楼损失。b)私自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赔偿大厦损失。c)私自启用水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赔偿大厦损失。1.5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管理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2.大楼节水、用水措施2.1严格按照节水办所批复的用水量用水,不超标用水。2.2在各洗手间、茶水间张贴节水标语,加强用户节水意识。2.3安装感应式或延时式水龙头,防止用水后不关水源。2.4定期抄录总水表读数,发现读数异常增大,马上追查原因。2.5做好地下水池、屋面水箱、冷却水塔水池、膨胀水箱的防漏措施。3.物管部停水、限水管理制度3.1所有的停水、限水审批权限为物业管理站长以上。3.2收到政府部门有关停水通知或决定需停、限水应立即报告总经理,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用户。3.3物业管理站长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停、限水工作。3.4停水前应将地下水池注满。3.5停水期间检修水工应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地下水池水位,发现水位过低应关闭水泵以免水泵吸空,并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3.6检修水工应将停水、限水情况记录在当值日志上。共1页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