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GD-ZH-09名称计算机管理规定版本A/0第2页共2页编制高忆更改高忆审核胡文娟批准关颖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计算机管理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提高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1、计算机设备管理员及操作员1、各部门各项目指定专人作为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或项目)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2、各部门(项目)应规定本部门(项目)计算机操作人员范围。3、计算机管理员、操作员必须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计算机操作及维护培训。4、每台计算机由计算机管理员设置权限密码,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密码。5、非操作人员严禁动用、操作计算机设备。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计算机设备,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使用。2、计算机软件的安全防范1、计算机管理员必须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并妥善保存。2、计算机管理员定期按常规方式对计算机进行系统维护,清理临时文件。3、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盘、看娱乐光盘、上网聊天、登陆不健康网站,一旦发现,严肃处理。4、外来磁盘或光盘文件,一定要先进行病毒检测,证明确实无病毒方可使用。5、开启、关闭计算机电源前要注意将软盘退出,防止破坏数据信息。6、下班时要全部关闭计算机及用电设备。3、计算机设备的硬件保护1、计算机专用电源(UPS/W)不得使用其它用电器。2、计算机上不准放置任何物品,特别是在散热孔周围。3、严禁在操作台上放置水杯或其它散发水份的物品,防止设备受潮、生锈或损坏硬件。4、每天清洁计算机周围环境,用潮湿软布擦拭计算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UPS等),防止机箱内部件灰尘积压,造成短路,烧毁内部硬件。5、各类设备的电源线数据线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动。要求各部门各项目严格遵守本制度,一旦出现问题,追究部门经理、计算机管理员及当事人责任。